(三)申报卫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任现职期内须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因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或在参与重大医疗卫生保障活动中做出特殊贡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1次或市(厅)级党政机关表彰2次;
2.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2次或二等奖4次;
3.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编制已颁布实施的国家卫生行业标准1项或省级卫生行业地方标准2项;
4.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3位)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1位)5项(以专利证书为准);
5.市(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
6.在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政务微信或正式发行的期刊、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科普文章8篇,每篇不少于1200字;
7.本专业论文代表作3篇(SCI、《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核心版)》收录期刊本专业论著不少于2篇);
8.参与(排名前3位)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9.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安排,省、市(州)级医疗卫生机构和非深贫县县级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我省深贫县连续驻点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第十三条 继续教育。
任现职以来,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精神,按照《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川卫发〔2017〕134号)等相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课时、学分要求。
第十四条 对口支援和进修学习。
四川职称论文发表
绵阳设计策划相关信息
3月5日
2023-12-18
2023-11-14
2023-10-31
2023-09-17
2023-08-30
2023-08-12
2023-08-04
2023-07-24
2022-11-20